蓄电池使用的一般常识:
1.充电 储存期:干式荷电电池储存期一年,带液电池储存期一个月,超过期限使用时应补充电。充电方法如下:恒流充电,充电电流为0.1C20(C20:20小时率量容),端电压达到14.4V(6V电池充电电压为7.2V)后,再充电5小时左右。恒压充电,充电电压14.4±0.1V(6V电池充电电压为7.2V)允许最大电流0.5C20,充电16小时.
2.电解液的配制方法 电解液应由符合GB4554-84标准的蓄电池硫酸与蒸馏水(纯水)配置而成;配置电解液应将浓硫酸缓缓倒入蒸馏水中,严禁将蒸馏水倒入浓硫酸中,以免飞溅烫伤;电解液密度按下式测算:25℃密度=实测密度-0.0007×(电解液度温-25);电解液在配制过程中要产生热量,必须冷却到35℃以下时使用
3.安装常识 新电池安装前,请清洁电池接头、托盘和支架上的腐蚀物,这些腐蚀物易造成接触不良,导致短路漏电;拆卸电池时,请先拆“搭铁极”,安装时请后安“搭铁极”;电池所含的铅和硫酸是环境污染物,应小心存放,避免撞击,不要大于45°斜放,也不要倒置,以免电解液从小孔中漏出;高温会导致电池自放电加快,避免在高温的环境中储放电池;避免与碱性物质混放;一旦车辆停止运行超过20天以上,应当拆卸电池的负极电线,以免发生漏电事故。
4.怎样预防蓄电池爆炸 蓄电池由于充电,产生大量气泡,同时电解液温度升高,使水大量蒸发,这时若排气孔堵塞,或由于气体太多来不及逸出,蓄电池内部压力将上升很高,达到一定程度或稍遇火种,引起爆炸. |